1月29日15时05分,吴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接郭女士求助称,自己11岁的孩子于中午两点左右从体育场桥上走失,自己寻找多时未果,怕孩子遇到危险,请求公安机关帮忙寻找。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人郭女士向民警详细描述了孩子的体貌特征和衣着打扮。了解情况后,民警“警”分两路,一组根据走失儿童的体貌特征进行研判,查看孩子走失路段视频;一组沿着孩子可能行走路段寻找、走访排查。于晚上8时许发现走失人员在吴起镇走马台村出现,该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并联系孩子家属将其安全带回家中。
1月29日15时05分,吴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接郭女士求助称,自己11岁的孩子于中午两点左右从体育场桥上走失,自己寻找多时未果,怕孩子遇到危险,请求公安机关帮忙寻找。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人郭女士向民警详细描述了孩子的体貌特征和衣着打扮。了解情况后,民警“警”分两路,一组根据走失儿童的体貌特征进行研判,查看孩子走失路段视频;一组沿着孩子可能行走路段寻找、走访排查。于晚上8时许发现走失人员在吴起镇走马台村出现,该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并联系孩子家属将其安全带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