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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内容可在延安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yanan.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公安局电子政务科,地址:延安市新区人民路公安大楼7楼740室,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216567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延安市公安局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一流、追赶超越,有力维护了辖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互联网+平台高效服务群众,切实提升公安信息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网站共上传政务公开信息390余条,政务微博(延安公安)发布140条信息,微信公众号(圣地警苑)发布726条信息,抖音(圣地警苑)发布252条信息。政务服务今年共受理76,935件公安相关业务。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共收到网民留言264条,全部都及时反馈回复,未出现超期或未回复现象,全部达到“件件有回声”的要求,回复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有7件,占87.5%;无法提供的有1件,占12.5%。申请内容涵盖了保安管理、财政预算公开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来管理网站信息。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必须明确,信息内容必须准确,网站各栏目负责部门,及时准确地更新和维护所负责栏目的内容,全面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政务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员发布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公开和保密的有关规定,审批上网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发布到网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通过调整优化网站页面布局、新增栏目,形成了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集约化建设,推进“延安公安”政务微博和“圣地警苑”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与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机制

将政务公开纳入市局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参加延安市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实务培训班;二是组织开展日常政府网站大练兵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政务公开人员的配备。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一是通过数智安全平台和陕西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实时监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自检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9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6617

行政强制

36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47.84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服务群众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展;三是政策解读解读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学习等形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舆情回应能力;二是树牢信息安全意识,正确把握公开范围,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公开;三是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数量,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