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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报告的内容可在延安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yanan.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公安局电子政务科。地址:延安市新区人民路公安大楼7楼740室,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2165675,电子邮箱:2901123476@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网站依托一级栏目警务资讯、政务公开及公共服务等公开栏目,共上传政务公开信息210多条信息。市民可以通过政务服务栏目(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和网上办事栏目直接在网上办理户籍、出入境、车辆等多种相关业务。我局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共415项,可全程在线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是28项,今年我局共受理123080件相关业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各项业务的办理。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共收到网民留言185条,全部都及时反馈回复未出现超期或未回复现象,全部达到“件件有回声”的要求,回复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共受理3件依申请公开信息,都已及时回复,未出现逾期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的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来管理网站信息。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必须明确,信息内容必须准确,网站各栏目负责部门,及时准确的更新和维护所负责栏目的内容,全面向社会公开我局的政务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员发布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公开和保密的有关规定,审批上网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发布到网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延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延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延安公安(政务微博)、圣地警苑(政务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开,其中:2022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10条,微博发布信息43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87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2022年,为确保全市公安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电子政务科承担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负责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要求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单位对已公开发布的信息加强监控,发现错漏之处,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更正或清理。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我局政务网站及时更新和维护,网站未出现严重问题。今年配合市电子政务办完成了全市集约化网站的相关工作,并参加了由市政府组织的线上政务公开培训班, 有效的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各项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1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数量与工作需要相比明显不足,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工作人员规范化的培训仍需要加强。二是我局多数信息涉密不宜公开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市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我局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争取通过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民辅警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将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