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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公安局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领导信息

耿军强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孟小钧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张富前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   宁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卫星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   炜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胡安阳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晓娟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折珏玮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大伟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贾学琪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高    让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时间

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办公地址

延安市新城区人民路公安大楼

联系电话

0911-216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