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领导信息
耿军强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孟小钧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张富前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 宁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卫星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冯 炜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胡安阳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晓娟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折珏玮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大伟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贾学琪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高 让 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时间
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办公地址
延安市新城区人民路公安大楼
联系电话
0911-216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