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共同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环境,延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扫,弘扬绿色新风。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方式寄托哀思,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习俗,减少火灾隐患。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宣传文明祭扫理念,引导亲友和身边群众共同践行绿色环保新风尚。各社区、村组可通过集体公祭、鲜花换纸钱等便民服务,推动移风易俗落地生根。
二、严守防火规定,筑牢安全防线。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地方政府发布的防火令,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草原;严禁在林缘、草地周边烧荒、野炊、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祭扫时请选择空旷场地,远离林木草丛,做到火灭人离、不留隐患。发现火情火险,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或110报警,切勿盲目扑救。
三、压实防火责任,共护绿色家园。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应急、林业等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查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追究引发火灾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防火检查,自觉履行防火义务。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重点区域值守和火源管控;学校、企业等单位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
市民朋友们,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屏障,为建设平安延安、生态延安贡献力量!
延安森林公安提醒您:
防火警钟长鸣,文明寄托哀思严
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文明祭祀,注意森林防火
安全缅怀,弘扬社会新风!